《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明确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合作区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生活补贴。对经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可分别享受八百万元、三百万元、二百万元、一百五十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申请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五、六条。

        (二)项目支持。支持高层次人才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对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优胜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项目,可给予最高一亿元的项目资助。对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产业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可给予最高一千万元的项目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新团队项目,根据实际需求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三)子女教育。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合作区公办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学位优先保障,选择就读合作区非公办学校或澳门非实施免费教育学校的,按初中教育阶段(含)前累计缴交学费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三十万元。申请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七、八条。

        (四)服务保障。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卡,并提供多方面便利服务保障。

        高层次人才认定常年申报,集中评价,分批认定。咨询电话:0756-8841220。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