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条明确支持引进青年人才。对在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四十万元生活补贴,连续两年发放。在站博士后因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延期出站的,第三年给予一次性十万元生活补贴。

        对出站博士后留(来)合作区创业(工作)的,给予每人每年十二万元、连续五年的生活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十三、十四条。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